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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2-2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审阅,现发表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认为:公司拟进行的交叉货币掉期交易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是为规避美国
海普瑞现有美元贷款的利率与汇率风险,海普瑞通过与汇丰银行签订交叉货币掉
期协议,进行美元与人民币本金的交换和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的转换,有利于进
一步合理控制利率与汇率风险。且公司已为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
估,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与监管机制。我们认为公司拟进行的交叉货币掉期业务与
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通过与汇丰银行进行美元与人民币交叉货币掉期交易对美国海普
瑞现有美元贷款业务进行套期保值。



                                         独立董事:解冻 、徐滨、张荣庆
                                                   2016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