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普瑞: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4-28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审阅,现发表对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提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此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


       二、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事先认可意见
    1、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签署委托检测合同,是为了
规范关联交易,巩固现有业务,方便日常业务往来。合同约定价格以市场价格作
为定价依据,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将《关于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先认可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
担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以独
立、客观、公允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
任与义务,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规范。同意续聘为
2017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解冻 徐滨 张荣庆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