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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7-08-25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7-08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停牌及信息披露情况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普瑞,证券
代码:002399)自 2017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并根据深交所规则每五个交易
日披露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2017 年 6 月 1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推进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详细
内容请参见 2017 年 6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8)。

    2017 年 7 月 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请参见 2017 年 7 月 5 日、2017 年 7 月 22 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经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2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 3 个月,
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2017 年 4 月 28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即在 2017
年 10 月 27 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信息,并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复牌。

    本次停牌不涉及公司债还本付息,因此公司“16 海普瑞”(代码:112473)
公司债券继续交易,不停牌。

    二、本次停牌进展情况及预计复牌日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由于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工作前期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
及评估机构针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且重组
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

    公司将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
案(或报告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复牌。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
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
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
息披露真实性、继续停牌合理性和 6 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