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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9-1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深圳市多普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相
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2、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实
力,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进行评估并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由双方协商一致拟定,最终交易价格
以经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定价方式公平合理。

    4、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方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陈俊发、张荣庆、王肇辉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