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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17-09-26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7-096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普瑞,证券
代码:002399)自 2017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并根据深交所规则每五个交易
日披露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2017 年 6 月 1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推进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详细
内容请参见 2017 年 6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8)。

    2017 年 7 月 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请参见 2017 年 7 月 5 日、2017 年 7 月 22 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经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2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 3 个月,
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2017 年 4 月 28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即在 2017
年 10 月 27 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信息,并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复牌。
    在本次停牌累计满四个月前,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延
期复牌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
展信息披露真实性、继续停牌合理性和 6 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2017 年 9 月 1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 2017
年 9 月 1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
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文
件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因此,公司股票
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自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之日起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致函《关于对深圳市海普瑞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 2017】
第 50 号),公司会同中介机构进行了回复,并对《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
的修订、补充和完善。详细内容请参见 2017 年 9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普瑞,证券代码:
002399)将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