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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关于公司与Aridis设立合资子公司的公告2018-02-12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8-02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 Aridis 设立合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6年12月,公司完成对Aridis Pharmaceuticals Inc.(以下简称“Aridis”)
1,100万美元的投资。
    2、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Aridis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以在大中华区开发
Aridis正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品种并进行后续的市场推广,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为1,176万美元,其中海普瑞认缴出资600万美元现金或等值货币,占合资公司总
注册资本的51%。Aridis认缴出资576万美元,其中:100万美元以现金形式出资,
其余476万美元以授予合资公司专利技术使用权的方式出资,占合资公司总注册
资本的49%。公司与Aridis于2018年2月11日就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签署了《合
资经营合同》。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Aridis Pharmaceuticals Inc.
    地址:5941 Optical Court, San Jose, California, the USA
    主营业务:Aridis是一个临床阶段的研发型公司,专注于抗感染药物的抗体
品种开发。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瑞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抗体产品(暂定,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5044(暂定,以工商登记部
门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1,176万美元
    四、合资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176万美元,其中海普瑞认缴出资600万美元现
金或等值货币,占合资公司总注册资本的51%。Aridis认缴出资576万美元,其中:
100万美元以现金形式出资,其余476万美元以授予合资公司专利技术使用权的方
式出资,占合资公司总注册资本的49%。
    2、若合资公司未来需要进一步融资,且触发以下条件:(1)该融资不早于
2019年1月1日;(2)AR-301品种第一次全球III期临床试验结果有效;(3)中
国大陆的临床试验3期获得中国国家药监局批准,海普瑞有义务向合资公司追加
投资900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
    3、双方认缴的合资公司的初始出资额应在成立日期之日起60日内缴清。
    4、合资公司主要业务为在大中华地区对Aridis授予的专利技术使用权进行产
品开发和商业化。
    5、合资公司应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海普瑞应委派3名董
事,Aridis应委派其余2名董事,每一董事的任期为4年。
    6、公司将按照合理市场租赁价格,向合资公司提供位于深圳总部的大约200
平方米的办公室和实验室场地,租期为3年。
    7、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自成立日期起20年。如果双方同意延长经营期限,
需在合资公司在经营期限届满6个月前,向备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8、特定情形下本合同解除并解散合资公司:(1)经营期限届满;(2)合
同各方一致书面同意解除本合同;(3)合同一方未能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且超
过6个月;(4)一方进入清算或破产程序,或被第三方控制,或其资产的重大部
分被政府机构查封、没收或强制执行且未能60天内被解除;(5)董事会出现僵
局,且经各方努力后仍未能解决;(6)不可抗力因素;(7)违约行为出现。
    9、本合同适用于中国法律。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Aridis是一家位于美国的生物医药研发企业,拥有黃色葡萄球菌,绿色体菌,
鮑氏不动杆菌,呼吸道融合病毒(RSV)等主要的人类病原体的单株抗体,并正
在开发相关的抗体药物及疫苗。其中,AR301、AR101是全人源单克隆抗体品种,
用于治疗分别由金黄肺炎球菌、绿脓杆菌引起的医院获得性肺炎及呼吸机相关性
肺炎。其中,AR301已经在美国完成Ib/IIa期临床试验,正在向FDA申报III期临
床试验。
    根据公司在生物大分子产业的发展战略,公司本次与Aridis设立合资公司,
用以推进AR301、AR101两个品种在大中华区域的开发和商业化,符合公司整体
战略,长期将有助于公司在生物大分子的产业布局与发展。未来相关品种一旦获
得批准并实现商业化销售后,海普瑞将增加两种商业化销售的品种,产品线得以
丰富,并有机会获得相应的商业利益,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有利。
    (二)存在的风险
    1、公司本次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推动相关的药物能够开发成功并上市销
售,但还需要经过临床研究和审批等过程,能否开发成功并上市销售以及具体的
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需要经过国内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及所需要的
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