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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关于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8-04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
               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普瑞”)于
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宁波
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
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4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0 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93,48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17,99.5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1,680.42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审国际验
字【2010】第 01020002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 2010 年 12 月 28 日财会[2010]25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
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原计入
资本公积的路演推介费用 67.38 万元转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核算,对于此项,公
司已于 2011 年 03 月 13 日已经从自有资金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故发行费
用为人民币 21,732.20 万元,公司重新确认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1,747.80 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款制度。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与中天国富证券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以
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财富支行、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卓越
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存放账户资金划转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募集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深化银企合作关系,提高募集资金的
管理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
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宁波银行的部分募集资金
449,760,810.12 元人民币转到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之间的部分募集资金划转符合
公司的实际需要,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存放于宁波银行的部分募集资金 449,760,810.12
元人民币转到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划
转至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安排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况,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存放于宁波银行的部分募
集资金 449,760,810.12 元人民币转到招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专户仅用于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