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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2018-06-26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 年度)




债券代码:112473.SZ                                         债券简称:16 海普瑞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二〇一八年六月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 年度)




                                  重要提示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瑞”、“公司”或“发
行人”)对外公布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等
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
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融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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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7
第三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3
第五章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 14
第六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5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6
第八章 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7
第九章 发行人负责公司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 18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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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名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398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16 海普瑞”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6 海普瑞”,证券代码:“112473”。

    3、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债券为 5 年期(3+2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
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
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
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
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
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
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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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
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6、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7、起息日:2016 年 11 月 8 日。

    8、利息登记日、支付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
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
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随本金一起支付)。

    9、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兑付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
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1、兑付日:2021 年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
持有的本次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发行利率:3.19%。

    14、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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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6、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
仅通过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以询价配售的
方式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18、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0、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本次债券认购金额不足的
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来补充流动资金。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受托
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
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
个月内与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

    银行账户:755905017610302

    23、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4、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上市交易时,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7、发行费用:本次债券发行总计费用(包括承销费用、律师费、资信评级
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用等)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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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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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 海普瑞”的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
           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公告名称                                    主要内容                            公告场所
2017 年 6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16 海普瑞公司债券 2016 年度 深交所网站
月 14 日      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 的受托管理等相关事宜
              报告(2016 年度)
2017 年 8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有关发行人董事人数变化超过 深交所网站
月1日         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三分之一的相关事宜
              行 2016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
              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8 年 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关于联合评级对公司 2017 年业 深交所网站
月 12 日      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绩预减关注的相关事宜
              行 2016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
              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每季度初向发行人发送上一季度受
           托管理确认函,由发行人对确认函内事项进行逐项确认后由发行人签字盖章后寄
           回受托管理确认函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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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简称:海普瑞
    3、股票代码:002399.SZ
    4、股票上市地:深圳
    5、法定代表人:李锂
    6、设立日期: 1998 年 4 月 21 日
    7、注册资本:壹拾贰亿肆仟柒佰贰拾万零壹仟柒佰零肆元整
    8、实缴资本:壹拾贰亿肆仟柒佰贰拾万零壹仟柒佰零肆元整
    9、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 21 号
    10、邮编:518057
    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44901A
    12、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步海华
    13、联系电话:0755-26980311
    14、传真:0755-86142889
    15、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原料药(肝素钠),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状况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肝素钠原料药,客户主要是 Sanofi-Aventis,Pfizer 等世
界知名的跨国医药企业。客户集中度较高,发行人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仅
有小部分采取代理销售。2017 年,公司启动了收购关联方多普乐的 100%股权,
多普乐及其子公司天道医药的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依诺肝素制剂,2017 年内尚
未完成收购。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打通肝素全产业链,主营业务由单一的肝素钠
原料药生产销售变为肝素钠原料药及依诺肝素制剂的生产销售。
   肝素拥有抗凝血、抗血栓、降血脂、抗动脉粥样硬化、抗中膜平滑肌细胞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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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抗炎、抗过敏、抗病毒、抗癌等多种生物学功能,肝素钠原料药主要用于制
作标准肝素制剂和低分子肝素钠原料药,进而制作低分子肝素制剂。2017 年公
司主营业务收入中 75%以上来自肝素钠原料药的销售。2017 年,公司主营业务
和利润构成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元)                  占比                 金额(元)               占比
肝素钠原料药                2,036,229,641.60              76.26%               1,743,344,495.49     91.57%
制剂                          70,028,504.63               2.62%                   45,500,103.65      1.90%
胰酶                          48,359,524.14               1.81%                   51,139,712.74      1.80%
CDMO                         325,599,025.65               12.19%                 345,496,119.81      3.01%
其他                         189,989,165.91               7.12%                   75,451,984.07      1.71%
合计                        2,670,205,861.93               100%                2,260,932,415.76    100.00%
                                         主营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产品名称                项目           单位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变动
                               销售量       亿单位                 79,366.98       83,749.39       -5.23%
   肝素钠原料药                生产量       亿单位                 8,1414.10       79,383.58       2.56%
                               库存量       亿单位                  8,634.95         7,074.10     22.06%
                               销售量          KG                    62,254           64,317       -3.21%
          胰酶                 生产量          KG                  35,582.65          81,454      -56.32%
                               库存量          KG                   209,219          235,890      -11.31%
                               销售量          支              28,748,150         32,277,390      -10.93%
          制剂                 生产量          支              31,825,050         34,838,030       -8.65%
                               库存量          支                  8,004,920       4,928,020      62.44%
                                         主营产品的成本构成情况
                                           2017 年                                   2016 年
  产品名称            项目
                                  金额(元)                占比           金额(元)              占比
                     原料         1,143,730,072.62         80.14%              762,092,862.35     72.27%
                     工资            36,666,532.44           2.57%              41,815,128.67      3.97%
   肝素钠
                     能源            21,252,368.44           1.49%              21,125,697.83      2.00%
   原料药
                     折旧            38,557,077.04           2.70%              39,078,045.89      3.71%
                     其他          187,006,604.65          13.10%              190,366,215.94     18.05%
              小计                1,427,212,655.19        100.00%         1,054,477,950.68        100.00%
                     原料            28,069,914.10         74.41%               22,228,573.84     66.20%
                     工资              4,291,458.74        11.38%                5,191,144.28     15.46%
       制剂          能源              1,339,219.01          3.55%               1,319,611.71      3.93%
                     折旧              2,204,071.97          5.84%               2,682,874.70      7.99%
                     其他              1,816,308.55          4.82%               2,155,701.58      6.42%
              小计                   37,720,972.37        100.00%               33,577,906.11     100.0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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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料            6,002,727.12       6.83%         7,146,650.30     10.38%
                  工资          29,945,358.68       34.06%        16,938,531.55     24.59%
      胰酶        能源            7,478,329.54       8.51%         4,644,523.64        6.74%
                  折旧          16,332,260.47       18.58%        14,546,788.42     21.12%
                  其他          28,157,980.29       32.03%        25,606,212.05     37.17%
          小计                  87,916,656.10      100.00%        68,882,705.96     100.00%




三、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状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瑞华核字 [2018]第 4829001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18,941.35            1,291,358.59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758,039.80           797,118.75
                   流动比率                       188.56%              324.43%
                   速动比率                       162.19%              296.12%
                  资产负债率                      41.72%                37.36%
                  财务指标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267,020.59           226,093.24
                   营业成本                      203,019.73           153,759.65
                   营业利润                       -740.16             43,561.11
                   利润总额                        450.47             47,493.91
                   净利润                        11,818.88            38,611.8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9,702.22            72,553.96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3,133.03            39,689.17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40,711.69           34,607.22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20,659.84          -27,301.65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56,447.01            27,422.3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8,971.40           454,524.04
             EBITDA 全部债务比                     6.31%                18.63%
                 利息保障倍数                       1.02                 6.91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1.85                7.11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14                 9.04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全部债务=(应付票据+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融资租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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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EBITDA = 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EBITDA 全部债务比 =EBITDA÷全部债务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支出)

    5、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

    6、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7、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8、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变动原因分析:
    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同比减少 59.06%,主要是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2、流动比率同比减少 135.87%,主要是报告期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3、速冻比例同比减少 133.93%,主要是报告期存货、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4、利息保障倍数同比减少 85.24%,主要是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下降以及利
息支出增加所致;
    5、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同比减少 126.02%,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减少所致;
    6、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同比减少 76.33%,主要是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下
降以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217.64%,主要原因
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341.95%,主要原因
是报告期内赎回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减少以及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和购建固定
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05.84%,主要原因
是报告期内母公司及子公司美国海普瑞向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偿还银
行借款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及去年同期发债导致现金流入和回购股票导致现金
流出而报告期内不存在此事项共同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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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392.92%,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增加共同所致。
                   二、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公司资产负债重大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变动                        原因
货币资金             3,495,559,006.61   4,548,388,929.50    -23.15%      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增加所致
                                                                57.91%   主要是母公司对关联方天道医药的销售额增
应收账款              760,239,700.86     481,427,662.06
                                                                         加,应收账款账期未到期所致
存货                  857,271,426.77     584,830,570.43         46.58%   主要是原材料采购量和采购价增加所致
                                                            629.15%      主要是母公司因追加投资的原因,将原来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          621,440,389.73      85,227,755.85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为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
                                                                         法核算所致的
                                                                97.97%   主要是母公司投入坪山医药生态园工程的建设
在建工程              769,797,937.14     388,841,895.66                  及子公司 SPL、塞湾生物投入生产线、设备改
                                                                         扩建工程的建设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0,731,439.86     195,752,470.20     -28.11%      主要是美国税改政策影响所致
                                                            367.89%      主要是子公司深圳枫海持有的两年期可转换债
                                                                         券已到期,但尚未签署转股协议,将其本金和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4,733,467.99      35,207,392.35
                                                                         应收利息从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列为其他非流动
                                                                         资产所致
                                                                 NA      主要是子公司深圳枫海持有的两年期可转换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20,000,000.00                  券到期,但尚未签署转股协议,将其转列为其
                                                                         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NA      主要是母公司花旗银行货币交叉掉期业务平仓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13,401,716.08                  所致
益的金融资产
                                                                65.72%   主要是母公司收到关联方天道医药的票据增加
应收票据              131,096,447.98      79,105,824.68
                                                                         所致
                                                            122.30%      主要是母公司原料采购结算方式由货到付款转
预付账款              255,175,986.33     114,790,275.44
                                                                         为预付款形式导致期末预付账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              202,848,820.85     138,016,978.25         46.97%   主要是母公司应收利息尚未到期所致
                                                            363.25%      主要是母公司将预付款项中长账龄部分转入以
其他应收款             96,470,898.52      20,824,697.53
                                                                         及子公司 SPL 支付 RVX 优先购买权押金所致
短期借款             1,361,047,500.00    462,747,770.00     194.12%      主要是母公司信用借款增幅较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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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98 号”文核准,公司获
准公开发行本次债券,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公司已经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完成发行。
    公司本期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本期债券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外最终全部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具体用
途如下:偿还银行贷款 4.34 亿元,采购原材料 4.59 亿元,支付工资福利 0.41 亿
元,缴纳税款 0.26 亿元,支付财务费用 0.12 亿元,支付其他生产经营费用 0.19
亿元。

    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7 亿元在募集资金专
户内部申购了可随时赎回的“招商银行步步生金 8688”保本理财产品。在此之
后,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在 2016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7 年 2 月 24 日之
间陆续赎回该项理财,并正常按约定使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均遵守《深
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截止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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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2017 年度,“16 海普瑞”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与本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所约
定的内容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并且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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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根据“16 海普瑞”《募集说明书》约定,“16 海普瑞”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 11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017 年 11 月 8 日,发行人已经全额支付本期债券首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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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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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时,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和发行人发行的“深圳市
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
评估,出具了《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经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
    2017 年 6 月 23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本期债券 2017 年跟踪评
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AA+,债项级别 AA+不变。
    2018 年 6 月 22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本期债券 2018 年跟踪评
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AA+,债项级别 AA+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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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发行人负责公司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姓名为步海华,电话为
0755-26980311,邮箱为 stock@hepali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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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 2017 年末,发行人没有正在进行的或未决的涉及或可能涉及影响已发
行债券还本付息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或可能产生
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8 年 4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
案,公司拟以总股本 1,247,201,7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4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56,124,076.68 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
留存。该预案已经经过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收购关联公司深圳市多普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展情况
    2018 年 2 月 11 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2018 年 3 月 5 日,发行人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等议案。2018 年 4 月 3 日,深圳市多普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除股东变更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类型变更为内资企业以及董事变更之外,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
更。
    3、设立子公司情况
    2018 年 1 月 6 日发行人公告,公司与全资孙公司 SPL Acquisition Crop.(以
下简称“SPL”)共同在美国投资 Curemark LLC,该公司主要主要从事胰酶制剂
的新药开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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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2 月 12 日发行人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 Aridis 共同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深圳市瑞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以
在大中华区开发 Aridis 正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品种并进行后续的市场推广。
    4、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
    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
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为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建立更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
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4.9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 亿元人民币,向中国民
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 亿元人民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支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 8000 万元人民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 亿元人民币,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 2 亿元人
民币专项授信额度。
    5、内保外贷相关事项
    2018 年 1 月 17 日发行人公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中行、建行、平安银行申请授信及内保外贷的事项。
    6、可转债券到期转股相关事项
    发行人投资的产业基金深圳枫海资本所持有的深圳市摩式健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两年期的可转换债券签署了投资意向书,枫海和摩式及其关联方已就摩
式可转债到期的转股基本条款达成了意向。


     四、相关当事人

    2017 年度内,“16 海普瑞”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五、风险提示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有如下风险事项提请投资者关注:
    1、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流程长、环节多、工艺复杂,作为人用注射制剂原料药,任何
环节出现事故都会导致产品质量问题进而可能造成医疗事故。为此,公司将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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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力量,坚持开展“质量理念强化训练营”活动,有效防
范产品质量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肝素原料药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而肝素制剂行业已形成以国
际品牌肝素制剂企业为主的较为固定的市场格局。公司凭借专有的肝素钠原料药
提取和纯化技术在肝素原料药行业保持领先地位,天道医药将通过制定依诺制剂
的欧洲销售战略尽快抢占欧洲制剂市场份额,但由于欧洲各国制剂市场情况不一
致,且公司首次直接进入欧洲终端制剂市场销售,面临着其他品牌制剂的竞争,
市场的复杂性将带来潜在的竞争风险。
    3、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为实现逐渐向创新药开发企业转型,近年来对新药研发进行了较大金额
的投资,但医药行业创新药研发周期长,风险大。公司通过股权投资、收购和技
术合作等方式,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投资风险,并初步建立起创新药品种梯队,拥
有了多个分别处于临床前和临床阶段的新药品种,但新药开发始终存在各种不确
定性风险。公司已通过多种途径,顺应发展,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4、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绝大部分出口,且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部分在国外,人民币
汇率波动将带来汇兑损失风险。为此,公司灵活运用金融市场工具,包括利用出
口押汇,远期外汇交易等工具来降低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失风险。
    5、成本上升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上游原料肝素粗品原料和小肠价格持续上涨,对产品的盈利能
力和原料采购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人力资源成本呈现刚性上涨趋势,给公司的
成本控制带来持续压力。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原料供应链的建设,进一步做好
预算管理,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降低各项成本上升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6、临床失败、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新药的开发是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例如 I 期、II 期和 III 期
(如适用)临床试验中均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此外,
在进行临床试验的过程会出现许多令人无法预料的情况,导致临床进展不达预期,
新药能否开发成功并上市销售以及具体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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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项提请本期债券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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