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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8-080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使用外币结算业务的需要,减轻汇率波动带来
的风险,加强对外币资产头寸的监控和管理,公司和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等值2亿美元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本次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
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


    三、本次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结合实际业务需
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不限于外汇远期、外
汇掉期、外汇期权、交叉货币掉期、交叉利率掉期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单一金融衍生品
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业务期限。
    (三)拟申请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额2亿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可在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循环使用。
    四、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款金额较大,随着外汇市场
波动日益增加,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也逐渐加大。公司和子公司开展
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市场价格波动、汇率风险和利率
风险为目的,投资标的为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基
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以实现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来
降低汇兑损益等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符合公司谨慎、 稳健的风险
管理原则。
    (二)开展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造成金
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交易额度
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已经制定了《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交易审批
流程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相关业务时将设立的专门工作小组,具
体负责公司相关业务事宜,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
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会跟踪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
时评估该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如发现异
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示工作小组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进行合规性审计。


       五、衍生品公允价值确定
    公司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
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衍
生品公允价值按照公开市场提供或获得的市场价格厘定。


        六、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相关项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汇率
等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
    2、公司已制定《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
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