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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关于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担保事项的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18-095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普瑞”)及
全资孙公司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医药”)根据业务发展需
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拟向中信银
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拟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3.2亿元;拟向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0.8亿元。

    2、公司拟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多普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普乐”)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其中天道医药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3、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拟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
亿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涉及担保总体情况为:多普乐为公司提供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公司合计为天道医药提供人民币5.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本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12月11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尚未与上述银行签署相关授信和担保协议,待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就上述事项与银行进行磋商,并将授权公司董事
长李锂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
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44901A

          成立时间:1998 年 4 月 21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李锂

          注册资本:124,720.17 万元人民币

   2、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3486555H

          成立时间:2004 年 6 月 29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荣田南 1 号

          法定代表人:李锂

          注册资本:15,000.00 万元

       三、银行授信和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1年,
循环使用,宽限期6个月,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日常营运周转、置换他行贷款
等。

    2、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1年,
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日常营运周转、置换他行贷款。

    3、公司拟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2亿元。期限1年,
主要用途:采购原材料、日常经营周转、置换他行贷款等。

    4、公司拟向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0.8亿元,期限1年,
授信用途:采购原材料、日常经营周转、置换他行贷款等。
    5、公司拟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期限1年,
由多普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天道医药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
元人民币,该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用途:采购原材料、日常
经营周转、置换他行贷款等。

    6、天道医药拟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亿元,期限
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用途:采购原材料、日常经营周转、
置换他行贷款等。

    7、实际授信的额度和期限与用途以银行批准为准。

    8、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
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
司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多普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
足公司开具银行保函的需要,该项业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天道医药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公司通过担保
方式为天道医药申请授信额度来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符合公司的利益,董
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履
行了董事会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全资子公
司多普乐为公司合计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孙
公司天道医药合计人民币5.8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多普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道医药为公司的全资孙
公司,两家公司的运营均在公司管控范围内,监事会同意多普乐为公司银行授信
业务提供相应担保,同意公司为天道医药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相应的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向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后,经董
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582,000.00万元(其中包括全资
子公司多普乐为公司合计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实际
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8,218.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0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