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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19-048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
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
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执行相关会计政策。

    4、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
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
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
项目。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

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
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
号填列。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项目之后。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
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
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查,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
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