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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03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19-071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9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
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董事会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
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
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
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为完成本
次发行上市,同意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公司董事会及其他授权
人士及/或委托的承销商(或其代表)决定的日期,根据H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
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
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等发行H股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向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
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募集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
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
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行及国际配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
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2)依据美国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流通比例规定的前提下,由公
司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确定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的25%(超额配售权执行前),并授予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发行
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
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一般估值水平以及市场认购情
况,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根据发行时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参照可比公司
在国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和承销商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有权进行
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发售原则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
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可
能有所不同,但仍会严格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
股份也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会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
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公
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以及香港联交所不时
刊发的相关指引中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以及香港联交所可能授予的有关豁免而
设定“回拨”机制。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
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
素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下单的总量、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
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大小、
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

    在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
有)和机构投资者。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方
案的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
买公司股份的要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和
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
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实施股东大会通过的
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方案,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意见并
结合市场环境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该方案
确定具体的H股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包括币种、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发行
时间、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配售比例、战略配售、超额配售事宜、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方案实施有关的事项。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其认为必要或适当
的情况下修改、签署、递交及刊发招股说明书(中英文版本)及其他申报文件;
批准盈利及现金流预测事宜;签署、执行、修改、中止、终止任何与本次发行并
上市有关的协议、合同、招股文件或其他文件;聘请保荐人、承销商成员(包括
全球协调人、簿记管理人、牵头经办人等)、境内外律师、会计师、收款银行、
印刷商、公关公司、合规顾问、公司秘书、H股股份过户处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并
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处理制定国有股确权有关方案并报相关部门批准有关事宜
(如需);代表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
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 及香港
公司注册处等监管部门进行沟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香港上
市规则》第3.05条的规定委任授权代表作为公司与香港联交所的主要沟通渠道;
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项。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
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上市的方案,就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事宜向境内外政府有
关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须向境内外政府有关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所有必要文件(包
括核证、通过和签署招股说明书、申请表格等将向香港联交所及香港公司注册处
呈交的文件及公司备查文件);完成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
的所有行为及事项。

    (四)在不限制本议案上述第(一)、(二)、(三)点所述的一般性情况
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批准及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
申请表格(A1表格)的形式与内容,根据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代表公司批
准保荐人适时向香港联交所提交A1表格、招股说明书草稿(包括申请版本),
并于提交该表格时:

   1. 代表公司作出以下载列于A1表格中的承诺(如果香港联交所对A1表格作
出修改,则代表公司根据修改后的A1表格的要求作出相应的承诺):

   (1)在公司任何证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期间的任何时间遵守不时生效
的香港联交所《香港上市规则》的全部规定;

   (2)如果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就上市申请进行聆讯审批的日期前,因
情况出现任何变化,而导致在此呈交的本申请表格或随申请表格递交的上市文件
草稿在任何重大方面产生误导,公司将通知香港联交所;

   (3)在证券交易开始前,向香港联交所呈交《香港上市规则》第9.11(37)
款要求的声明(《香港上市规则》附录五F表格);

   (4)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第9.11(34)至9.11(38)条的规定在适当时间
提交文件,特别是促使每名董事、拟担任董事的人士、监事及拟担任监事的人士
在上市文件刊发后,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按《香港上市规则》附录五H/I
表格的形式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一份签妥的声明及承诺;及

     (5)遵守香港联交所不时公布的有关刊登及沟通消息的步骤格式的规定。

     2. 代表公司按照A1表格中提及的《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
第5条和第7条的规定批准香港联交所将下列文件的副本送交香港证监会存档:

     (1)所有经公司向香港联交所呈递的文件(如A1表格及所有附随文件);
及

     (2)公司或公司代表向公众人士或公司证券持有人作出或发出的某些公告、
陈述、通告或其他文件。

     (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
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政府有关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
实际情况,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和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进行必要的调整
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
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前和发行完毕后向中国证监会、工商行政
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并根据境内外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H股股票登记事宜。

     (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和
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文件,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
的决议内容作出相应修改。,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必须由股东大会审
议的修改事项除外。

     (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授权有关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
行并上市有关的事务。

     (八)办理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所发行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事宜以
及遵守和办理《香港上市规则》所要求的事宜。

     (九)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同意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H股股
票发行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础上,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
书共同或单独行使该议案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该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
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与《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所述授权期限相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平衡本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H股股东的利益,同意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
并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本公司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并上市
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于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全部用于公司,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扩大运营规模、项目投资建设、
收购兼并、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改善资本结构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及投向计划以H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八、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张荣庆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同意提名
吕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九、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张荣庆先生因个人原因离
职,补选吕川先生替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和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就任独立董事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财务审计
费用拟为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十一、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
保险的议案

       同意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
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保险”),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在遵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
及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
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
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等),并在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
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股发行后
适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
的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
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股发行
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
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对《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H股发行后适用)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的内容作出相应调
整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的相关事宜。

       本次审议通过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股发行后
适用)将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待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公司现行
章程继续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H股发行后适用)及修订前
后的对照版本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H股发行后适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境
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
际情况等,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
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审议通过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H股发行后适用)将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待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外上
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H股发行后适用)同时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公司现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后适
用)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后适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境内外
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
况等,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
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审议通过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后适用)将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待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外上市外
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H股发行后适用)同时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公司现行《深圳
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后适用)
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H股发行后适用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H股发行后适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境
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
际情况等,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
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通过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H
股发行后适用)将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待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外上市外
资股(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
公司现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继续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H股发行后适
用)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H股发行后适用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
度》(H股发行后适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
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
的实际情况等,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
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通过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H股发行后适用)将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待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外上
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
之前,公司现行《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继续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H股发行
后适用)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H股发行后适用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H股发行后适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境
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
际情况等,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
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通过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H
股发行后适用)将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待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外上市外
资股(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
公司现行《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继续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
用)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H股发行后适用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H股发行后适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境
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
际情况等,对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
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通过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
股发行后适用)将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待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外上市外
资股(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
公司现行《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继续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后适
用)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关于制定《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
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
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H股发行后适用)、《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后适用)、《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H
股发行后适用)及《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H股发行后适用)、《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
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
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深圳市海普瑞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及《深圳市
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H股发行后适用)的相关内容。

    上述各项公司治理制度自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现行各项公司治理制
度将继续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追加增信措施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高新投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追加增信措施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 日
附件:吕川先生个人简历

    吕川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 年毕业于武汉
理工大学,1997 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2006 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1991 年
至 1994 年担任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助理工程师,1997 年至 2005 年担任深圳有色
金属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研究员及副经理,2005 年至 2019 年担任香港银建
国际实业有限公司(00171.HK)副总经理,2019 年至今担任香港欢悦互娱控股
有限公司(00505.HK)副总裁。
    吕川先生的其他经历还包括:2008 年至 2009 年担任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中
国地热能”(08128.HK)董事,2008 年至 2012 年担任深圳创业板上市公司“中青
宝”(300052.SZ)董事,2010 年至 2016 年担任香港主板上市公司“永晖焦煤”
(01733.HK)董事。
    吕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吕川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
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吕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吕川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