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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2-0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阅,现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
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将此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荣庆、陈俊发、王肇辉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