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普瑞:《公司章程》(H股发行后适用)修订对照表2020-06-17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H 股发行后适用)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版本为草案,H 股发行后适用;经 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审议同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公司
董事会调整董事会结构,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七人增至八人,同时增设副董事长
职位的事宜,修订了《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现根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就上述事宜对H股发行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请见下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 第九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
集,由董事长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董 集,由董事长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担 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任会议主持人主持。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担任会议主持人主
持。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包 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
括3名独立董事。 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第一百五十六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 第一百五十六条 董事长、副董事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一百五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第一百五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名董事履行职务。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