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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9海普01”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20-10-23  

                        债券简称:19 海普 01                                  债券代码:112984.SZ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9 海普 01”
               2020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深
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债券持
有人会议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作出的决议需经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
决权的全部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议案,除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对于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
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
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在其持有本期债券期间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3、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以及修改“深圳市海普瑞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
券持有人会议提前通知期限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召集人应当至少于债券持
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5 个交易日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发布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公告。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权登记日的议
案》,根据会议决议,将“19 海普 01”债权登记日设定为持有人会议召开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普瑞”、“公司”、“发行人”)发行了“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
称“19 海普 01”,债券代码 112984.SZ,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4.3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期(1+1+1 年期),在债券存续的第 1 年末、第 2 年末附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来
偿还存量债务。
    根据《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
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受托管理人”)
拟召集召开本期债券 2020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持有
人会议”),现将会议的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葛译聪,13581871277
    3、会议时间:2020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形式:非现场会议,债券持有人将本通知下文要求的表决票以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即视为出席会议
    5、投票方式:非现场形式,采取记名书面投票方式
    6、债权登记日:根据“19 海普 01”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
期债券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10 月 29 日
    7、参会登记时间:不晚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7:00 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
式将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见附件二)送达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geyicong@wkzq.com.cn,以电子邮件到达受托管理人系统的时间为准。
    8、非现场投票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30 日 17:00
    9、会议表决电子邮箱地址:geyicong@wkzq.com.cn
    10、会议表决纸质版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3 号五矿广场 B
座 603 室


    二、会议拟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提前兑付“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10 月 29 日下午收市
(15:00)后登记在册的“19 海普 01”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
有人。
    2、见证律师。
    3、其他。


    四、债券持有人参会登记办法
    1、法人债券持有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人代表资格的文件、证券
账户卡或其他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法人债券
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
    2、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
式,参见附件三)、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
权的文件;
    3、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证
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并提供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证
券账户卡或其他能证明债券账户所有权的文件;
    4、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
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上述证明文件,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7:00 前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
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对于拟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请将授权委托书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在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7:00 前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受托管理
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债券受托管理人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
大街 3 号五矿广场 B 座 603 室,电子邮箱为:geyicong@wkzq.com.cn。
    5、联系方式
    (1)受托管理人/召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3 号五矿广场 B 座 603 室
    联系人:葛译聪
    电话:13581871277
    邮箱:geyicong@wkzq.com.cn
    传真:010-64088702
    (2)发行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 21 号
    联系人:谈煊
    电话:0755-26980311
    传真:0755-86142889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书面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四)。
    2、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7:00 前将表决票(表决票样式,参
见附件四)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geyicong@wkzq.com.cn,并邮寄至债券受托管
理人地址,投票原件到达之前,投票电子邮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邮寄方
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债券受托管理人邮寄地
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3 号五矿广场 B 座 603 室,电子邮箱为:
geyicong@wkzq.com.cn。
    3、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
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
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
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4、每一张“19 海普 01”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5、若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发行人及上
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
无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
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
日。
    6、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
表决权的全部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
    7、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生
效的决议对本期债券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
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无。


    议案内容若有补充或修订,会议召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将以公告方式在债
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至少 1 个交易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或者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9 海普 01”2020 年第二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一:

     关于提前兑付“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拟提
前兑付“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本次债券”)本金及应计利息,
现将具体方案说明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中原规定的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如下: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债券为 3 年期(1+1+1 年期),在债券存续的第 1
年末、第 2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次债券第 1 个、第 2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
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3、付息日: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0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
第 1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 10 月
29 日,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29 日;如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0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4、兑付日:2022 年 10 月 2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 1 个
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0 月 29 日;
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5、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6、利息登记日、支付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
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
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随本金一起支付)。
    7、兑付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
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二、本期债券利率下调情况
    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发布《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下调“19 海普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2020-073),并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8 日、2020 年 9 月 10 日、2020 年 9 月 14 日发布了《深圳市海普瑞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 海普 01”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19 海普 01”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5)、《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 海普
01”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
076),下调了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的票面利率为 2.50%。回售登记期为 2020 年 9 月 9 日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
仅限交易日。
    三、为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现本期债券提
前兑付方案如下:
    1、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日、债券摘牌日:2020 年 11 月 9 日
    2、本期债券兑付计息周期:2020 年 10 月 29 日-2020 年 11 月 8 日,共计
11 天
    3、本次提前兑付债券每张金额应付本金:100 元
    4、本次提前兑付债券每张应付利息:0.075 元(含税)(即 100 元×2.5%×
11 天÷365 天=0.075 元)
    5、本次提前兑付债券每张应付本息合计:100.075 元
    6、提前兑付债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6 日
    现将本议案上述内容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附件二:



           “19 海普 01”2020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9 海普
01”2020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签字):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附件三:



                “19 海普 01”2020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 全 权 委 托 ___________ 先 生 / 女 士 代 表 本 公 司 / 本 人 出 席 “19 海 普
01”2020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理本公司/本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相关
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序                                                              表决意见
                           会议议案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前兑付“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
  1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
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如本公司/本人未就全部或部分议案做出指示,代理人_______(可以/不得)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负责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的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四:

                   “19 海普 01”2020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序                                                       表决意见
                         会议议案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前兑付“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
  1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人民币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拥有的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传真件与原件不
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4、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时,须亲笔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