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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 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21-011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普瑞”)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
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继续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安永”)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0 年末拥有合伙人
18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0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582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 10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安永华明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3.7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人民币 42.0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17.53 亿元。2019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共计 94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4.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
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
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
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李赟女士

    于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02 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在上市申
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 18 年的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
房地产以及商管服务、零售、电子设备制造、生物医药和汽车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郝欣欣女士

    于 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01 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在上市申报
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 16 年的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
制造业、房地产、生物医药以及零售业等。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兰萍女士

    于 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1992 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在上市申报
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 25 年的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
房地产、水务、公共交通、科技、消费品行业等。
    2、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6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
的增加 18%;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较上一期
审计费用无变化。

    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审计报
酬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情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安永华明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
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
作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
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
机构,继续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
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