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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2022-03-29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 21 号)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28 日




                                      1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58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
值不超过 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面值不超过 5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
超过 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
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
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
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1,182,204.11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8.64%,母
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4.8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9,167.52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59,145.97 万元、105,935.60 万元和 102,420.98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
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
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
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
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
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
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
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
市。
    6、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期,在存续期限第 2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
包括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本金、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期限为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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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此期间内
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依据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债券到期日以债券实际发行到期日为准(包括回售日、赎回日
及提前兑付日等),被担保债券 2 年存续期满,若投资者选择不要求发行人回购并继续
持有债券,则需事先经担保人同意并出具确认函,否则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函项下任何
责任。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
券担保安排的约定。尽管发行时,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
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
化等因素可能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
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次债券本息,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8、本期债券特殊权利条款:本期债券附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赎回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5 个交易日,
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
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
全部公司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2 年利息在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一起支付。发
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3 年存续。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
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5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
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
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
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
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3
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3.5%-4.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
(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
者关注。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专业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
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
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
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级,符合进行质押
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
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
料 , 投 资 者 亦 可 登 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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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
                   指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海普瑞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本期债券           指
                      司债券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会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安 信 证 券 /受 托
管 理 人 /牵 头 主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中 天 国 富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簿 记 指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管理人
锦 天 城 /律 师 事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务所
安 永 /会 计 师 事
                   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务所
联合资信           指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深 圳 高 新 投 /担
                   指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保人
投资人/持有人/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
                   指
债券持有人            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向市场公布发行方式的发行文
                      件,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网下专业投资者认购公司债券利率及数量意愿,
簿记建档           指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
                      率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指
休息日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简称:“22 海普瑞”。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 5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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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期,在存续期限第 2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
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
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
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限前 2 年固定不
变。在存续期限第 2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
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
后 1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
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2 年 4 月 1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
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4 月 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4 月 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4 月 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4 月 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4 月 1 日(如遇法定
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
    13、赎回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5 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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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
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
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2 年利息在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一起支
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3 年存续。
    14、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5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
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
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6、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
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
调整幅度的决定。
    17、增信措施: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海
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
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
次跟踪评级。
    19、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1、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
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2、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公开方式发行。
    2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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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发行费用:本期发行费用为发行人向主承销商支付的承销发行佣金,投资者无
需另行支付发行费用。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19 海普
瑞”本金。
    27、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8、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
    29、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
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
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
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
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
易场所上市。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
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1、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22 年 3 月 29 日)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22 年 3 月 30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认购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
           (2022 年 4 月 1 日)
                                   款账户
              T+1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22 年 4 月 1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
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8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
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5%-4.5%,最终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本
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利率确认原则如下:
    1、簿记管理人按照专业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
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
为发行利率。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30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
必须在 2022 年 3 月 30 日(T-1 日)14:00 至 17:00 前将《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
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 1)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填写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
的新增认购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2 年 3 月 30 日(T-1 日)14:00 至 17:00,将以


                                        9
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
申购申请表》(见附件 1);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见附件 2);
    (3)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
示书》(见附件 3);
    (4)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授权委托书(单位公章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如遇传真拥堵或技术故障等特殊情况,专业投资者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簿记
管理人备用邮箱,并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每家专业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
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合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视为有效,其之前的均
视为无效报价。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
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号码:0755-28777953、0755-28777963
    备用邮箱:zqbjzy@ztfsec.com
    联系电话:0755-33522898、0755-33522899
    联系人:石钦文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
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中证登开立专业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10
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投资
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 手(100 万元),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
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T 日)至
2022 年 4 月 1 日深交所交易系统正常交易时间(上午 9:15-11:30,下午 13:00-15:00)。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账户。
尚未开户的专业投资者,必须在 2022 年 3 月 30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专业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
管理人根据网下专业投资者认购意向,与专业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专业投资
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专业投资者应在 2022 年 3 月 30 日(T-1 日)14:00-17:00 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簿记
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
申购申请表》(见附件 1);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见附件 2);
    (3)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
示书》(见附件 3);
    (4)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授权委托书(单位公章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号码:0755-28777953、0755-28777963

                                        11
    联系电话:0755-33522898、0755-33522899

    联系人:石钦文

    如遇传真拥堵或技术故障等特殊情况,专业投资者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在 2022 年
3 月 30 日(T-1 日)14:00-17:00 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备用邮箱:zqbjzy@ztfsec.com,并与
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每家专业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
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其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配售金额不会
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
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
等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
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如遇到在发行利率水
平上的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则按各投资者的投标量占总投标量的比例配售可
分配额度,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2 年 4 月 1 日
(T+1 日)15: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投资者全
称和“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认购资金”或“22 海普瑞认购资金”,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账号:400003271920031782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584003271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2 年 4 月 1 日(T+1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投资者将被视为违
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
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12
    说明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间、认购办法、配售原则、缴款事项
及违约认购的处理。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
参见《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 2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李锂
    董事会秘书:钱风奇
    联系人:钱风奇
    电话:0755-2698 0311
    传真:0755-8614 2889
    邮政编码:518057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项目主办人:董德喜、廖翔翔
    项目组其他人员:张威
    电话:010-83321265
    传真:010-83321155
    邮政编码:100034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0 楼
    法定代表人:王颢

                                      13
项目主办人:笱俊峰、陈曦
项目组其他人员:杨鑫
电话:0755-33522821
传真:0755-28777969
邮政编码:518063
(本页以下无正文)




                           1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




                                     17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
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询价利率区间 3.5%-4.5%)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 14:00 时至 17:00 时前连同加盖单位公章(或部
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专业投资者确认函》、《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经营许可证、部门章或业务专户用章授权委托书(单位公章的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如遇传真拥堵或技术故障等特殊情况,专业投资者可
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备用邮箱,并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传真号码: 0755-28777953、
0755-28777963,备用邮箱:zqbjzy@ztfsec.com,联系电话:0755-33522898、0755-33522899。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
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
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
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
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8
    7、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 2),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 2 中投资者类型对
应的编号);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二)或(四),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
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是 ( )否
    8、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 3),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
该风险的能力;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
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9
    附件 2:
                                     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相应类型中勾选,并按照说明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勾选                                     专业投资者类型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
          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
          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请确认是否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是( ) 否( ) 如是,请同时勾选★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专业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人民币专业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确认是否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
          是( ) 否( ) 如是,请同时勾选★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
          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
          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六)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七)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请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是
( ) 否( )如是,请提供最终投资人人数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说明 2),如否,则不能参与
本期债券认购。
说明 1:如勾选第(一)、(二)、(三)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业务许可证
复印件、机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如
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如需),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如
勾选第(四)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经历
等证明文件;如勾选第(五)项的投资者请提供其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金融资产
证明文件或者最近 3 年收入证明,两年以上投资经历,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或者工作证明、职业资格
证书等证明文件;如勾选第(六)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文件;如勾选第(七)
项的投资者请提供任职证明、股东名册等相关证明文件。
说明 2:如穿透核查后的最终投资人属上表所列专业投资者,则按说明 1 提供对应的材料。


                                                 机构名称:
                                                   (盖章)




                                           20
附件 3: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充分了
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
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
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
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
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
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
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
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
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
成的风险。
    十一、除上述风险外,投资者还可能面临本金亏损、原始本金损失、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
产状况变化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限
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解除合同期限等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
风险。贵机构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上市说
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
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及
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机构作为投资者已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充分知晓债券投资交易存在的风险,并自愿承担
可能发生的损失。



                                                              机构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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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

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专业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 5.00 亿元(含 5.00 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超过 100 万元的

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

认购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价格区间为 3.50%-4.5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70%                                        1000
                 3.90%                                        2000
                 4.10%                                        3000
                 4.30%                                        4000
                 4.5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5,000 万元(即 5,000

万元+4,000 万元+3,000 万元+2,000 万元+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3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0 万

元(即 4,000 万元+3,000 万元+2,000 万元+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但高于或等于 4.10%时,有效申购金额 6,000 万元

(即 3,000 万元+2,000 万元+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10%,但高于或等于 3.90%时,有效申购金额 3,000 万元

(即 2,000 万元+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90%,但高于或等于 3.7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5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0 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

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

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9、投资者须通过传真方式参与本期网下利率询价,申 购传真:0755-28777953、

0755-28777963;咨询电话:0755-33522898、0755-33522899。如遇传真拥堵或技术故障等特

殊情况,专业投资者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备用邮箱 zqbjzy@ztfsec.com,

并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