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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22-01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
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
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包括将投资本金收回和收益再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投资方式: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低风险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
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不含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上述投资
品种不得涉及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
定的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
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低风险投资品种,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
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
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
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公司财
务负责人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向董事会报告,避免或减
少公司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发表相
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
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四、最近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
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部分H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累计不超过20
亿元人民币的低风险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
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到期不能赎回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和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
定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经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有利
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增值。

    3、审批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
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
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
民币(或等值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
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