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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关于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2022-12-10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22-039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及《关于延长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3年12月11日止,将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3年12月27日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6年12月12
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员工持
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即2016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1
日。

    2017年3月9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共计购买公司股票
20,618,035股,占公司总股本1.65%,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96,291,114.82元,成交
均价为19.22元/股。

    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0年12月11日止。

    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1年12月11日止。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2年12月11日止。

    截至目前,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有15,118,035股未出售,占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购买总数的73.32%,占公司总股本的1.03%。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12月28日召
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即2018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27日。

    2019年2月1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3,886,264股,占公司总股本0.2649%,成交金额为人民币79,036,512.58元,成交
均价为20.34元/股。

    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延长12个月至2021年12月27日止。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2年12月27日止。

    截至目前,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尚未出售。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及审议情况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
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可以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2年12月11日届满,基于本持股
计划的实际运营情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的利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持有人,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
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的议案》,持有人会议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
即延长至2023年12月11日止。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2月11日止。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
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大会的持
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可以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2年12月27日届满,基于本持股
计划的实际运营情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的利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持有人,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
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的议案》,持有人大会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
即延长至2023年12月27日止。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2月27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期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3年12月11日止,同
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3年12月27日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