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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2023-03-30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阅,现对
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熟悉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
控制制度和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2023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
永为2023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俊发、王肇辉、吕川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