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06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8-07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深
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决定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2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15:00
至2018年11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9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
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8年11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
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提案
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
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
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
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
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
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11月20日17:30前到达本公
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6号
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7,
信函请注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755-2672713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
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罗珊珊、赵小婷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联系传真:(0755)26727137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2;投票简称:和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 (下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议案》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
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