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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而泰: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
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
行认真审核和了解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进行的会计政策
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会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游林儒、张坤强、崔军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