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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而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21-02-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
机构”)作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或“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认真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
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进行了核
查,具体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的核查工作
    和而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
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
    国信证券指派担任和而泰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专员,就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与有关董事、监事、高管、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
行了沟通,并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活动的相关资料,对公司董事会填写的《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和而泰编制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范金华                  周   浩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