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和而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上
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
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260,334,0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4824%。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7人,代表股份148,696,60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68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111,637,486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7人,代表股份111,859,086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3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
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结果: 同意 260,290,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反对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815,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9%;反对4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9%;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结果: 同意 260,290,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反对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815,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9%;反对4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9%;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 决 结果: 同意 260,290,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反对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815,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9%;反对4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9%;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同意 260,290,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反对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815,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9%;反对4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9%;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 决 结果 : 同意 260,291,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816,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8%;反对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同意 260,285,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4%;反对4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810,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8%;反对4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9%;弃权2,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同意 259,954,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3%;反对3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2%;弃
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479,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10%;反对3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6%;弃权3,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同意 260,291,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6%;反对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弃权
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816,3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8%;反对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同意 259,958,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8%;反对3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2%;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483,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44%;反对3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6%;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锐吉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同意 259,939,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3%;反对39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弃
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464,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70%;反对39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08%;弃权2,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同意 111,796,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9%;反对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796,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9%;反对6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1%;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刘建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
148,475,000股。

    1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同意 111,795,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35%;反对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795,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5%;反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3%;弃权2,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刘建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
148,475,00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同意 258,988,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32%;反对1,343,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9%;弃
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0,513,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971%;反对1,343,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06%;弃权2,5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同意 260,288,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6%;反对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813,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6%;反对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3,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刘方誉、庄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2022 年 4 月 19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