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和而泰: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
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
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汪虎山先生由于工作原因
以通讯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
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洪波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
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 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汪虎山先生、左勤女士为公司第六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蒋洪波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汪虎山先生、左勤女士简历
见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对选举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汪虎山的简历:
    汪虎山,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现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监事,深圳市和而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和
而泰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汪虎山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左勤的简历:
    左勤,女,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家电 BG 总经理。
    左勤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20,3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