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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而泰: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2022-12-08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2-09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或“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为了进一步提示风险,现对公
告内容补充如下:


    补充披露前: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
的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是双方今后签订具体合作协议的基
础文件,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对合作内容、合作机制达成了初步意
向,本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
律约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补充披露后: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
的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是双方今后签订具体合作协议的基
础文件。2022年前三季度,华贸物流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为117.78
万元(含税),公司未向华贸物流提供信息流、资金流、商流的增值服务,未产
生服务收入,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
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3、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对合作内容、合作机制达成了初步意
向,本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
律约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补充披露后的公告全文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
的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是双方今后签订具体合作协议的基
础文件。2022年前三季度,华贸物流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为117.78
万元(含税),公司未向华贸物流提供信息流、资金流、商流的增值服务,未产
生服务收入,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
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3、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对合作内容、合作机制达成了初步意
向,本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法
律约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
“甲方”)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贸物流”、“乙
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成立日期:1984年12月26日

       4、法定代表人:向宏

       5、公司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338号

       6、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68亿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37亿元,总资产105.23亿元。

       7、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华贸物流与和而泰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的签署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
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以“优势互补、平等互惠、合作共赢”为宗
旨,“开拓创新、诚实守信、资源共享”为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战略合作
协议。

    (二)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互将对方视为自己的重要合作伙伴,根据甲乙双方的发展需要,在
国际空海铁运输,跨境物流,仓储陆运等领域开展合作,加强交流协作,共创发
展契机。

    (三)合作内容

    1、甲方通过LIFT产品,为乙方业务提供信息流、资金流、商流的增值服务。
乙方通过专业物流服务,为甲方业务提供定制化物流解决方案。

    2、乙方发挥国际物流的规模优势,为甲方规模化运营提供支持,帮助甲方
降本增效。

    3、乙方发挥国内外网络上布点的优势,协助甲方在全球范围内设点,为甲
方提供营销支持、物流服务等多方面的协助。

    4、乙方发挥跨境电商体系优势,协助甲方对接国际电商平台,为甲方发展
跨境电商业务提供支持。

    (四)协议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贸物流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
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充分整合各自的优势资源,形成协同效应,实现双方
互利共赢。公司将通过LIFT产品,为华贸物流提供信息流、资金流、商流的增
值服务。公司与华贸物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有效协同双方资源,充分发挥
双方优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
的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
及后续年度的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合作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
情的变化等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
性影响;

    4、本次合作是基于前期与华贸物流友好合作基础下开展的,但后续的具体
开展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该协议签署后,如后续有重
大进展或变化,公司亦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