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2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从维护本公司利益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等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 年具体工作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一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
(4)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5)2022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刘建伟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6)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7)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8)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关于审查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提名的议
案》。
(9)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采用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监事会临时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的议案》。
(10)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1)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采用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全资
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
监事会列席了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3、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
营管理行为的合法规范。
4、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监督资金运作,对公司财务
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
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与核查活动,并形成以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未发
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能够得
到很好的落实;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
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
责,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
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运行稳健、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
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其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
4、检查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
司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合规的审议程序,财务风险处于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
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
情形。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法》的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
情况下表决通过,因而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6、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的资产收购及重大出售资产事宜。
7、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
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
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9、检查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和报备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2023 年度工作目标
2023 年度,监事会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及时
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督促
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
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