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或保本型短期(一年内)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自有资金 5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 数)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实际发生额 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额度为计算标准)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本次投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 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自有资 金 5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 币(含本数)(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额度为计算标准)适时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或保本型短期(一年内)理 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 施。 本次理财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进一步提 高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型短期(一年内) 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等 其他对外投资行为。 4、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 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 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 54,7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4,700 万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023,085.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976,914.99 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将扣除相关承 销保荐费人民币 10,752,000.00 元后的余 款人民币 536,260,028.41 元(含利息 12,028.41 元)汇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已对本 次发行 的募集 资金 到位情 况进行 审验, 并出具 了“大 华验字 [2019]000223 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本次募集 实施单位 额 资金额 1 长三角生产运营基地建设 49,055.00 38,924.80 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 项目 有限公司 2 电子制程自动化与大数据 12,800.00 8,004.99 公司 运营管控平台系统项目 3 面向智慧型家用电器的新 6,800.00 6,632.33 公司 一代智能控制器研发与产 业化 合计 68,655.00 53,562.12 -- (2)公司子公司铖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4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 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公开发行 2,795.35 万股新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 21.68 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06,031,880.00 元,扣除 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96,925,980.0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9,105,90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315 号”《验资报 告》予以验证。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子公司铖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本次募集 实施单位 额 资金额 1 新一代相控阵 T/R 芯片研 39,974.26 39,974.26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发及产业化项目 限公司 2 卫星互联网相控阵 T/R 芯 10,936.33 10,936.33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限公司 合计 50,910.59 50,910.59 --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 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 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虽然本次投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 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 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进行定期或不定 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5、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 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 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五、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 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进 展,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及闲置募 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理财产品购买及 赎回,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 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 金的安全性。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是否关 委托理财金 理财产品收 委托人名称 受托人名称 产品类型 资金来源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联交易 额(万元) 益(万元)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 杭州银行 否 保本型 1,000.00 自有资金 2022/7/29 2022/9/29 5.0959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 杭州银行 否 保本型 1,000.00 自有资金 2022/10/11 2022/11/11 2.2762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 杭州银行 否 保本型 1,000.00 自有资金 2022/11/14 2022/12/26 3.1068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5,000.00 自有资金 2022/4/19 2022/5/24 6.2329 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5,000.00 自有资金 2022/4/19 2022/5/24 6.2329 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7,000.00 自有资金 2022/6/17 2022/8/19 36.8507 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7,000.00 自有资金 2022/6/17 2022/8/19 36.8507 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9,000.00 自有资金 2022/8/30 2022/11/1 47.3795 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9,000.00 自有资金 2022/8/30 2022/11/1 47.3795 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10,000.00 募集资金 2022/9/30 2022/12/29 77.6712 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10,000.00 募集资金 2022/9/30 2022/12/29 77.6712 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5,000.00 自有资金 2022/10/21 2022/11/25 5.2740 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6,000.00 自有资金 2022/11/15 2023/2/13 45.8630 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6,000.00 自有资金 2022/11/15 2023/2/13 45.8630 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7,000.00 自有资金 2022/11/15 2023/2/13 53.5068 限公司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10,000.00 募集资金 2023/1/13 2023/4/13 限公司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7,000.00 募集资金 2023/1/13 2023/4/13 限公司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6,000.00 募集资金 2023/1/13 2023/4/13 限公司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3,000.00 自有资金 2023/1/13 2023/4/13 限公司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5,000.00 自有资金 2023/1/20 2023/4/20 限公司 - 是否关 委托理财金 理财产品收 委托人名称 受托人名称 产品类型 资金来源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联交易 额(万元) 益(万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9,000.00 自有资金 2023/3/10 2023/5/9 限公司 -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 广东发展银行 否 保本型 9,000.00 自有资金 2023/3/10 2023/5/9 限公司 - 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型短期(一年内)理财产品,有利 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收益,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循环使用)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保本型的短期(一年内)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 保荐机构意见 和而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或低风险型的短期(一年内)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 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和而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和而泰第 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 意和而泰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和而泰 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