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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而泰: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3-03-29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
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准则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
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
相关列报”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
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
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
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
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准则解
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内容及变更日期

    近几年来,受到技术进步因素影响,软件的使用寿命有所缩短,为了更客观、真
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
根据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的规定,本着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无形资
产—自行开发专利及技术”的摊销年限进行合理变更。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将“无形资产—自行开发的专利及技术”的摊销年限
由 10 年变更为 5 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
报表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股东权益均没有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根据变更
后的会计估计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
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新会计政策的执
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该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
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