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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而泰: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08-2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3-07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三年八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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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

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和而泰                     股票代码                      00240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罗珊珊                                  艾雯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 6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 6
  办公地址                      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 D 座       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 D 座
                                10 楼 1010-1011                         10 楼 1010-1011
  电话                          0755-26727721                           0755-26727721
  电子信箱                      het@szhittech.com                       het@szhittech.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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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元)                       3,598,184,088.41      2,882,900,127.37     2,882,900,127.37             24.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3,699,397.82         201,684,110.29         201,684,110.29            -3.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85,509,947.87        182,622,265.36          182,622,265.36            1.58%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3,271,353.73        127,220,338.76          127,220,338.76           28.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99               0.2207                 0.2207            -4.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78               0.2207                 0.2207            -5.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3%                5.46%                  5.46%             -0.93%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9,028,705,164.51      8,490,670,014.83     8,496,918,893.32              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305,060,807.04      4,175,688,779.86     4,175,696,634.64              3.1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在

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

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

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70,959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然
  刘建伟                      15.93%                148,475,000                 111,356,250     质押         96,220,000
              人
  全国社保
  基金四零    其他             3.88%                 36,120,730
  六组合
  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    境外法人         3.48%                 32,444,802
  公司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东方红    其他             1.32%                 12,261,730
  启恒三年
  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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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基金
               境内自然
  唐武盛                      1.22%                 11,332,300
               人
  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其他           1.11%                 10,326,264
  社保基金
  17042 组合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长
  城久富核
               其他           0.92%                  8,603,525
  心成长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
               其他           0.82%                  7,630,605
  一二零五
  组合
  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
               其他           0.76%                  7,080,306
  一六零五
  二组合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银华鑫
  盛灵活配     其他           0.70%                  6,493,368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LOF)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未知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
  致行动的说明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唐武盛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4,618,100 股股
  情况说明(如有)        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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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9)《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

告(修订稿)》,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

的补充和修订,并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

     2、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及 2022 年 3 月 11 日披露了相应的公告。

     3、2023 年 3 月 2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4)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

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4、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等。公司对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

月至今,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进行了进一步审慎论证,将对深圳市比特原子科技有限公司及杭

州钰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未实缴的 130.41 万元认缴出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相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中扣除。因此,将拟募集资金总额由 65,000.00 万元调减为 64,869.59 万元,发行股票数量由 46,695,402 股

调整为 46,601,716 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对发行审核、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

进行的修订,将方案中的“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修改为“取得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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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批复”,并根据当前监管政策修改表述“非公开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

案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5、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和反馈意见回复修订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

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二次修订稿)》《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书(修订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和募集

说明书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更新相关申报文件,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6、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

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

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

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

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7、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

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

    8、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的备案以及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事项所涉及

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变更(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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