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爱仕达:关于江宸智能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2020-05-26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0-025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宸智能 2019 年度
                   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江宸智能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
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
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

(2017-060)。
    二、 业绩承诺情况
    (一)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有权在该年度财务数据审计确定后要求朱立洲、项静
回购公司持有江宸智能的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为公司本次认股款总额加上自从
汇出认股款之日起至收到回购款之日止按年利率 12%计算的利息。本协议项下的
股份回购均应以现金形式进行,全部股份回购款朱立洲、项静应在公司发出书面

回购要求之日起 2 个月内全额支付给公司:
    (1)江宸智能在 2017 年至 2019 年中任何一年未实现前述净利润的目标;
    (2)江宸智能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与实际存在重大偏差或在信息披露过程中
存在隐瞒、误导、虚假陈述或涉嫌欺诈;

    (3)江宸智能违反签订的本协议或者章程,并自公司提示之日起 15 日内仍
未改进;
    (4)江宸智能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债权人申请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发生其他对江宸智能存续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5)江宸智能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朱立洲、项静回购公司股权实施方式如下:
    (1)在做市交易方式下,公司转让全部标的股份共计获得的价款若低于【本
次定向发行的发行价*实际交易股份数*(1+公司持股天数/365*12%)】,中间差价
由朱立洲、项静直接向公司现金补足。
    (2)在非做市交易方式下(或监管规定允许盘后交易、大宗交易等不影响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交易方式下),朱立洲、项静回购公司所持股份价款的计算
方式为:回购价格=本次增资价款*(1+公司持股天数/365*12%)。
    (二)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

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原协议“第
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业绩承诺期
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变更如下:
    1、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

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有权在该年度财务数据审计确定后要求朱立洲、
项静回购公司持有江宸智能的全部股权;或者公司在 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不行
使回购权,而在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审计确定后要求朱立洲、项静回购公司持有

江宸智能的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为公司本次认股款总额加上自从公司汇出认股款
之日起至收到回购款之日止按年利率 12%计算的利息。本协议项下的股份回购均
应以现金形式进行,全部股份回购款朱立洲、项静应在公司发出书面回购要求之
日起 2 个月内全额支付给公司:

    (1)江宸智能在 2018 年至 2020 年中任何一年未实现前述净利润的目标;
    (2)江宸智能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与实际存在重大偏差或在信息披露过程中
存在隐瞒、误导、虚假陈述或涉嫌欺诈;
    (3)江宸智能违反签订的本协议或者章程,并自公司提示之日起 15 日内仍
未改进;

    (4)江宸智能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债权人申请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发生其他对江宸智能存续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5)江宸智能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江宸智能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及相关说明
    2019年度,江宸智能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25.01万元,未达

成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的承诺。主要原因是:

    1、2019 年,江宸智能继续致力于对换电站项目和新能源电池项目的研发,
2019 年的研发支出 1117.15 万元,较上年增加了 115.68 万元;
    2、受 2019 年汽车行业市场销量负增长的影响,2019 年营业收入 12,416.28
万元,比预期 21000 万元营业收入少 8500 多万元;
    四、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经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江宸智能未有减值迹象。
    五、风险提示
    江宸智能 2020 年尚存在业绩承诺,是否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