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5-26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与我
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了解立信会计师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已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
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立信会计师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
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
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续聘立信会计师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
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甘为民: 邵春阳 王汉卿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