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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仕达: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6-1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规定,
我们作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项涉及的变更及补充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
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
及补充承诺事项是基于公司与浙江嘉特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良好合作,有利于公
司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对该事项无异议,一致同意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补充协议,并同意将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汉卿                 邵春阳                   甘为民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