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租赁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联租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上海爱仕 达机器人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爱仕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租赁房屋,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 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关联租赁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租赁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邵春阳: 甘为民: 白云霞: 2021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