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爱仕达: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7-14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49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9,682,222 股不享
有参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权利。
    2.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0 年底总股本 350,320,801
股扣除已回购股数 9,682,222 股,即 340,638,579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
股利 0.75 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5,547,893.43 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分红比例为 0.729271 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5,547,893.43 元
÷350,320,801 股×10),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保证本次
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
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072927 元/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以截至
2020 年底总股本 350,320,801 股扣除已回购股数 9,682,222 股,即 340,638,579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75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5,547,893.43 元。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
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预案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预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0 年底总股本 350,320,801 股扣
除已回购股数 9,682,222 股后的 340,638,5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7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
股份 9,682,222 股不享有参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9 日
    除权除息日:2021 年 7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1          08*****451    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

            2          00*****131    陈合林

            3          01*****554    陈灵巧

            4          01*****797    陈文君

            5          08*****453    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7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调整相关参数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 次 实际 现金 分红 的总 金额 =实 际参 与分 配的 总股 本× 分配 比例 , 即
25,547,893.43 元=340,638,579 股×0.075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应 为 0.729271 元 / 股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总 股 本 ×
10=25,547,893.43 元÷350,320,801 股×10),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2927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孙泽军
咨询电话:0576-86199005
传真电话:0576-8619900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