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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仕达: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
报告披露相关事项》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
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期间占用期末返还、高价置入上市公司资产、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假投资真占用、
假采购真占用等方式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
资金占用侵占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相关担保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发(2003)56号和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不
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持股50%以下的其它关联方提供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况,无明
显迹象表明上市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邵春阳:               甘为民:               白云霞: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