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参股公司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6-02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参股公司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
《关于与参股公司浙江嘉特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和客观的立场,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就上
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提交了关联交易的详细资料,经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
们认为:公司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项,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参股公司股东签署补充
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邵春阳: 甘为民: 白云霞:
202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