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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7-06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59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
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
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
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
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
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再次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
朱立洲、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按照约定的价格立即回购爱仕达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并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朱立洲签署《债权质押协议》,协议中约定朱
立洲将其直接拥有的应收江宸智能债权 2,870 万元及间接拥有的应收江宸智能
债权 1,100 万元质押给公司作为其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保障。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
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
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
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
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
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近日,公司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3,8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10,970 万元,其中公司
投资款人民币 8,160.78 万元已全部收回,投资款利息金额已收回 2,809.22 万元,
尚未收到的投资款利息金额为 1,388.21 万元。朱立洲未能按《承诺函》约定计
划支付股权回购款,公司已数次向回购义务人明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严肃性,
在采取相关措施仍未收回股权回购款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偿,
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回收将
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继续
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
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