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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8-03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62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
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
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
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
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
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再次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
朱立洲、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按照约定的价格立即回购爱仕达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并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朱立洲签署《债权质押协议》,协议中约定朱
立洲将其直接拥有的应收江宸智能债权 2,870 万元及间接拥有的应收江宸智能
债权 1,100 万元质押给公司作为其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保障。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
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
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
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
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
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近日,公司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888.21 万元。同时,经双
方友好协商,公司将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金转为股权回购款。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 12,358.21 万元,朱
立洲的股权回购义务已履行完毕。
    公司收到上述回购股权款后,将会对公司 2022 年下半年度净利润产生积极
影响,预计增加投资收益约为 3,652 万元,具体影响金额及相关财务数据以年审
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尽快安排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书,配合
办理相关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江宸智能的
股权。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