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1年度)2012-03-19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1年度)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在公司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和董事会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向公司相关
人员进行了调查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占用公司资金。
2、报告期内,公司为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500万元的银
行融资借款担保,履行了正常的审议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无逾期担
保事项及违规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
项。
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除公
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程立静先生和郝建堂先生借款用于差旅费外,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公司
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无违规担保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陈岩 梁丽娟 张大岭
201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