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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2012-07-16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未
    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
(证监会令第5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证监发[2012]141号)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建立持
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
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利
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
程>、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陈   岩   张大岭    梁丽娟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