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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2年度)2013-03-19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2012年度)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司审查
公司财务报告和董事会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1、报告期内,除隆化县金来矿业有限公司和敖汉旗景昌莹石有限公司余额
为正常往来之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未占用公司资金。
    2、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5000万元的银行融资借款担保,履行了正常的审议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2011年11月4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0个月。同日,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和本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
保证。同时,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对上述借款的保证提供反担保。
因郑州铝业尚未归还上述借款,本公司存在为郑州铝业代为偿还银行借款本息的
可能。
    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除公司股东、高
级管理人员郝建堂先生曾借款用于差旅费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违规担保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陈岩 梁丽娟 张大岭

                                             2013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