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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28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4-075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
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
体会计准则(38 项具体准则中,剔除本次被替换的 2、9、30、33 号)、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 年财政部颁
布的 2、9、30、33、39、40、41 号新会计准则。
   4、变更日期: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
(财会[2014]14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核算。
   本次变更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影响不大、对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
响。
   2、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
会[2014]8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并根
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
(财会[2014]7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
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
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公司已按此准则进行列报。本次变更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
不大,对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合并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
(财会[2014]10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
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
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
断标准。本次变更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
会[2014]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本次变更对公司本年度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6、合营安排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
[2014]11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本次变更对公司 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
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七项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