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我们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 1、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 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 可靠、更真实; 2、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张大岭 梁丽娟 李颖江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