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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11-29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拟审议《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
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收购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新能源”)
9.09%股权后,将持有焦作新能源 100%股权,进一步加大了对焦作新能源的控制
力度,有利于提高决策和管理效率,加速公司在新能源市场的布局,符合公司的
长远规划及发展需要。本次股权交易价格参考焦作新能源账面净资产的基础上,
考虑焦作新能源已拥有的专利技术情况、经营状况和产品市场发展前景,由双方
协商确定,定价合理。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收购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少
数股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颖江   张大岭   梁丽娟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