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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及《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2015-01-27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及《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我们作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及《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修

订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后的内容明确规定了现金分红相

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的优先顺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2、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能实现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前提

下,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明确现金分

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

定的分红政策和规划。

    3、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

的相关条款及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

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比例及条件、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增强了现金分红

的透明度及可操作性,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

理制度>的议案》及《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




                  张大岭                 梁丽娟                李颖江




                                                      2015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