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我们作为多氟多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 式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程 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大岭 梁丽娟 李颖江 2015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