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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9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5-050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与
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人,实到 5 人。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双成先生
主持,经过与会监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宋晓忠先生、宋涛先生、张军民先生、殷
银富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授予条
件。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取消拟授予宋晓忠先生、宋涛先生、张军民先生、殷
银富先生合计 4 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由 860 万股调整为 856 万股,激励对象拟授予人数由 226 名调整为 222 名。
    以上调整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
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 2015 年 4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
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除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
励对象相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15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52)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