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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5-07-22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5-089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对公司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分别为对董事长李世江、总经理侯红军、董事会秘书陈相举、财务总监程
立静的《关于对李世江、侯红军、陈相举、程立静实施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2015]19号)和对公司的《关于对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15]20号)。
    一、《关于对李世江、侯红军、陈相举、程立静实施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2015]19号)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多氟多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下述问题:2014年6月27日,公
司收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3焦民二金初字底00006号),
判决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归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贷款及利息
28261460.48元,贷款合同到期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
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算至付款日。同时判决公司对上述贷款的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
任。对于上述诉讼进展情况,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才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底40号)第四章
第三十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底40号)第五
十八条、五十九条的规定,现要求你公司董事长李世江、总经理侯红军、董事会
秘书陈相举、财务总监程立静于2015年7月30日10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中国
证监会河南监管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 、《 关 于 对 多 氟 多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实 施 出 具 警 示 函 措 施 的 决 定 》
([2015]20号)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下述问题:2014年6月27日,你
公司收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2013焦民二金初字底00006号),
判决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归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贷款及利息
28261460.48元,贷款合同到期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
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算至付款日。同时判决公司对上述贷款的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
任。对于上述诉讼进展情况,你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才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底40号)第四章
第三十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底40号)第五
十九条的规定,我局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
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
规范运作意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
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说明
    1、由于公司上述诉讼代理人存在重大失职,未及时将上述诉讼《判决书》
送交公司、且未向公司完整报告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公
司对这次信息披露责任事件高度重视,已于2015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临时)会议专题研究,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的议案》、《关于致歉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议案》
和《关于加强内控学习和管理的议案》,并于2015年7月9日进行了公告披露。近
日,公司已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呈报河南证监局。
    2、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诚恳的向全体投资者致歉,同时,将以该事件为契机,
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