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 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投资并购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新能源汽车是政策支持并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公司从电子级氢氟酸、氟化 锂、六氟磷酸锂、正极材料、动力锂电池做起,具备前端产品产业、规模和市场 优势,并进而研发了新能源汽车的电机、电控和电池组,具有进入新能源汽车的 技术和产业优势,本次收购具有整车生产资质的红星汽车股权并增资,为延伸公 司产业链打下基础。所以我们同意此次投资并购事项。 独立董事:罗斌元 张栋 李颖江 2015 年 8 月 6 日